我的病人都爱上我[快穿]_211(1 / 2)

原计划里, 在荷兰的庄园里住上一阵子, 然后再到其他地方走走看看, 但是住了两个月以后,裴陆的死宅属性发作,不想挪窝了, 于是最后两人哪也没去,就在庄园长住下来。

每天睡到自然醒,早晨醒来后准备早餐, 吃过早餐后,裴陆会带着自己自制的小零食去镇子上卖,多是一些酱菜跟腌菜,这两年里很受小镇居民的欢迎, 小镇不大, 彼此之间都能认识, 也不一定要花钱买,拿自己的种蔬果换也是可以的。

中午回到庄园里, 用换回来的蔬菜和肉类做一顿丰盛的午餐, 饭后,两人会一起出去散散步消食,等到两点的时候,睡个午觉,下午四点再起床去自家开辟的小菜园里巡视一遍,顺便摘几把新鲜的蔬菜回来, 做一顿的爽口的晚餐。

晚间活动则要丰富的多,多半时候都是穆修在操劳,裴陆享受就行。

天天年年,都是一些很琐碎的事情,庄园的生活平淡却并不枯燥,裴陆还养了一匹小马驹,是庄园今天的第一头出生的小马,裴陆给他取名叫骑士。

小马驹长的很快,才到裴陆腰部,已经能跟着父母在草场上撒欢,裴陆隔段时间就会过来给他刷刷毛,因此骑士跟他很亲近。

这天傍晚,晚霞在天际燃烧,裴陆拿着刷子卖力洗刷刷,骑士乖乖的站在他身前,偶尔打个响鼻,蹭一蹭裴陆的手,顺滑的尾巴甩来甩去。

穆修向来嫌弃这些动物不干净,每次裴陆要过来,他又不想分开的时候,就会坐在敞篷的吉普上看书。

看累了,抬起头就能看见裴陆的身影。

这天跟以往无数个傍晚都一样,又有点不一样,因为楚虹发来消息,说她要结婚了。

请柬还在漂洋过海的路上,估计等裴陆他们动身的时候,正好能收到。

裴陆给骑士洗完澡,光/着上/身跳上车,被水冲过的冰凉的手突袭贴在穆修颈窝,穆修穿着白色衬衣和西装裤,因为在家里,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没扣,正好够裴陆把手伸进去。

穆修脸色不变,他把手里的书合上,又把衣服里作乱的手拿出来,捧在手心里,用体温给他暖手。

“说了多少遍,不许脱衣服,容易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