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陈月家,没看见陈大爷。
问起来,陈大壮先生说道:“天气渐热,家父和战友一起,相约去名山避暑了。”
余秋不自觉地被带偏了,嘴里说道:“原来如此。”
“九宫云中湖,确实是避暑胜地。若不是我有公职在身,倒乐得长居山中。在那等好处,写出来的文章想必味道都不同。”
“……守一先生,您平常在单位,谈吐也是这般吗?”
陈大壮先生神色一僵:“我们到书房里聊吧。”
画风就这样暂时被破了。
余秋业余的时间里,看了非爷的书,也看了白衣散人的书。
和他聊起来,倒算是有共同话题。
非爷时不时喵几句,确实是诚心请教。
“……有道是谋篇布局。我不太清楚小友的写作状态,但就我来说,是会给主要的人物设计他们主要的历程的。然后,根据时间、身份背景、人物关系,一些可能的交叉点、矛盾就可以被梳理出来了。故事情节,就以此诞生出节奏。”
“但守一先生,最主要的,是这个文风和韵味啊。这一块,我能怎么提高?”余秋替非爷问道。
“……这恐怕就有些难了。”陈大壮先生顿了一顿,才说道,“实不相瞒,我就是喜欢这种味道,才日积月累地形成了这种风格。包括真实的生活里,也带了不少这样的气息。这件事没有别的捷径,我固然找到了一个适合仙侠题材的文风韵味,但我能创作的题材类型,也因此受到了局限。有得必有失吧。我觉得小友不必着眼于文风韵味这样的感觉,先从文笔入手就好,提高表现能力。”
非爷点头:“明白了,说我走都没走稳,别想跑。”
两人一猫还真就在书房里就着几个小菜喝了起来。
余秋说道:“我跟贺方是兄弟,又跟守一先生是笔友,只能各论各的了。我这猫也好酒,干脆就带来了,我认为能多些雅趣。”
说完他拿出来过来的小瓶猫薄荷,给非爷也整了一碗。
陈大壮先生觉得非常有趣,连呼:“甚妙!甚妙!”
这一顿酒,喝得余秋受益匪浅。
今天是陈大壮先生的得意日子,他不凭任何其他的,只凭自己的学识、见识、想象和妙笔,通过写作这种方式,用一个月的时间赚到了数月才能赚到的工资,岂不快意?
这样得意的时刻,首先想着是跟余秋一起分享。
他也写书,自然懂得要做到这一点有多难。
其他人,只会惊叹于钱的数字多。
但这种多,在同行里是什么水平,他们就不清楚了。
而余秋清楚。
所以,余秋是今晚最好的酒友!
而陈大壮先生毕竟是根正苗红出身,又在公职单位工作,社会阅历、为人处事,当然也都有他的独到之处。
种种趣事聊起来,对余秋就是一种教育。
一顿酒,直喝到夜里十点多。
一人一猫出了出租车回到院子,相对喝着水醒酒。
非爷说道:“明明我们赚了几百万,为什么会觉得他更牛逼?”
余秋问:“你也觉得吗?我是知道咱能挣这么多,主要是靠你。”
非爷能咋说?
他能这么轻松挣这么多,还不是主要靠开挂?
然而白衣·大壮·散人,是真心凭自己的实力,能成为某个领域顶尖高手的那种人。
那还是很佩服的。
非爷一冲动之下,又赏了1万出去。
醉酒状态下,没有用自己的作者账号,用的是给方欣雨打赏的那个小号。
这个小号,一天之内花了两万块钱,无意之间又引起了一波小轰动。
无数人膜拜新土豪之后,发现该土豪只看了两本书。
一本是公认的大火热门新书,另一本这什么玩意?
这土豪什么品位?
一时之间,倒有无数的小作者纷纷意动。
万一土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