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修改争议(1 / 2)

所以站在内地乐坛排行榜良性发展的高度来看问题的话,像欢哥、周天王这些人,更加在意的就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性不要受到破坏,柳若依这个方法正好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

可以说柳若依的意见能够代表相当一部分音乐人的想法,对于那些有能力创作或者演唱很有实力歌手来说,这个规则更加显得简单有利得多。

我能大卖,就能获得排行榜支持和加持,那么反过来再次促进唱片的销售,这是一种双赢的场景。

但是这样一来,创作能力弱的人就有点难受了,写出来的歌水准一般,市场销售大概率情况下就是一般,汇总后的总成绩自然不会好。

换做以前评委说了算的情况下,变相做工作买通评委来操控,付出一些金钱代价轻轻松松也能拿上一个不错的奖项,适合暗箱操作规则的人。

如果按柳若依修改过的新规则,严格了市场销售数据统计权重,这种做工作的难度就非常大了,甚至几乎不存在什么机会了。

对于那种靠一俩首个爆红吃老本的所谓知名歌手,这大概就断了他们未来上榜的路。

没什么好作品,没有销量,按照柳若依的评选规则,基本上就已经断了他们的获奖希望。

理论上说,这当然是好事情,通过良币驱逐劣币,形成正向循环有利于更多优秀作品脱颖而出。

不过在场的音乐人中,依靠一两首歌爆红的远远多于创作型歌手,柳若依这个建议要是提出来,恐怕没人力挺的话,很快就会被人拍死。

没办法,柳若依这个方法可能得罪的人有点多,能进入这个讨论会的,智商都不会太差,对照规则自我检查一下,大多数人都能够想明白,在各种评估规则情形下自己的可能得分。

如果按照评委会高权重的做法,人脉广,办法多的艺人自然能有办法得到评委会高分,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数据差点都不会影响他们进入排行榜,拿到各种奖项,在宣传上就更有卖点了,对于卖自己的唱片和炒作自己知名度是很有好处的。

但是柳若依这么一改,某些人就发现新规则同老规则比,自己可能的得分可能会大幅度下降,没法,销售数据差了就算做通评委工作,这个巨大差距也没法弥补啊。

果然,柳若依的这条意见反馈出来,经过欢哥、英姐及周天王联合推荐,都受到了在场艺人中某些脑袋灵光,害怕自己利益受损的艺人的激烈反对。

看着面红耳赤的艺人为每一条的权重侃侃而谈,力图推销进去自己的观点。

柳若依说完自己的理由后,就开始冷眼旁观,继续对规则草案查漏补缺。

今天反正都已经有意无意中得罪一些内地乐坛艺人,对于自己看不惯的东西,自然尽量提出来探讨探讨。

这不,等柳若依看到统计口径计算方法,销售数据只是由唱片公司自己上报数据,柳若依觉得这一条漏洞也比较多,如果是让厂家自己报,怎么保证厂家报告的数据就是真实的销售数据

不是柳若依多疑,作为一个曾经的职场精英,基于对职场人性和节操的洞察,如果用人性本恶来看待,相对是比较合理准确些,面对各种排行榜背后的利益争夺,几乎每一个唱片公司都有虚报的动机,所以这个自行申报规则是肯定不太行。

在柳若依看来,统计的口径,最好是第三方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