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就是,冯承乾在战前就提出,应该在战时为陆战队加强火力配制。
大战爆发后,冯承乾更是直接提出,中国海军必须得建造、或者是用民船改造专门用于登陆作战的火力支援舰。
在“风光”号接受改造的同时,火力支援舰的改造工作也开始了。
第一批接受改造的有六艘大型货轮,而主要改造工程就是加装从轻巡洋舰上拆下来的舰炮,并且在货舱里设置得到了轻型装甲保护的弹药舱,增加供官兵居住的舱室,以及增添基本生活设施。
有趣的是,当时六艘货轮的改造都不一样。
比如,在最先改造的“远洋”号货轮上,只安装了六门一百五十毫米舰炮,而在第二艘接受改造的“远海”号上则安装了四门一百五十毫米舰炮,而“远洋”号与“远海”号都属于中国远洋航运公司,而且都由上海的江南造船厂建造,在各方面相差不大,其改造方案却有很大区别。
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改造工作是在不同的造船厂进行的。
为了赶进度,很多改造工作是能省就省掉了。比如,在“长虹”号货轮上,只有两门海军的一百五十毫米舰炮,另外六门火炮是陆军的一百五十毫米加农炮。虽然两种火炮的口径完一样,但是使用的弹药却不一样,也就不得不设置两个弹药舱,增加了改造难度,也使后期使用变得更复杂。
所幸的是,这些火力支援舰均能在十一月交付给海军。
虽然以大战时的标准衡量,八艘护航航母与六艘火力支援舰并不算多。在太平洋战争后期,中美双方在登陆作战中投入的支援战舰至少都有数十艘,而在一些重大的登陆战役中甚至能达到上百艘之多。
只是,在战争初期,这个规模并不算少。
要知道,八艘护航航母能够搭载近三百架舰载机,而六艘火力支援舰上的舰炮相当于同样多的巡洋舰。
对于本来就没有多少战舰的中国海军来说,这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只是,支援舰队并非美。
护航航母的问题不算大,毕竟中国海军最早向航空作战转型,对航空作战的了解也最为丰富。
关键就是,火力支援舰的性能标准定得太低了。
当时,所有火力支援舰上使用的都是从退役的轻巡洋舰上拆下来的舰炮,或者是陆军的大口径加农炮,火炮口径在一百五十毫米左右,炮弹的质量在一百公斤以内,陆军火炮甚至不到五十公斤。
结果就是,这些支援火炮的威力都严重偏低。
对此,中国海军早有认识,却没有办法解决。
在攻打硫黄岛的战斗中,西太平洋舰队的巡洋舰就执行过火力支援任务,而实战结果表明轻巡洋舰的炮火威力严重不足,在对付坚固目标的时候,必须使用大型巡洋舰与防空巡洋舰的主炮。
问题是,大型巡洋舰与防空巡洋舰都有更加重要的用途,不可能全程支援地面作战。
最初的时候,陆战队就希望在火力支援舰上配备大口径舰炮,但是大战爆发时,大口径舰炮的产量极为有限,又得有限配备给大型巡洋舰与防空巡洋舰,所以无法分配给作为辅助舰船的火力支援舰。
要不然,海军也不会在火力支援舰上使用退役战舰上的火炮。
可以说,即便到一九四零年底,中国海军在攻打日本海军的准备工作仍然有很多没有到位,欠缺非常严重。
当时,别说火力支援舰不够,甚至连运兵船都不够。
如果按照在一年之内投送三百万地面部队计算,中国海军的运输船只的缺口在两百艘以上,而运输船的缺口就更大了。
显然,仅仅靠征用国内的船只根本无法满足作战需求。
十月底,在决定了攻打日本本土之后,冯承乾就返回北京,准备向国民议会提交一份针对外籍船只的征用法案。
为了打赢这场战争,冯承乾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