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第71舰队将晚一点参战,因此其角色也就发生了转变,由“挡箭牌”变成了“掩护者”。换句话说,只要第71舰队及时到达,就能在天亮之后出动舰载战斗机为第72舰队提供掩护。
事实上,这也正是整个作战计划中的关键部分。
如果没有第71舰队提供的防空掩护,莱特肯定不会在三日凌晨率领第72舰队杀向中途岛登陆场,而会在莱桑岛附近等待到三日傍晚,再向西突击,争取在三日夜间进入战场,然后赶在四日天亮之前返回莱桑岛附近。只有这样,第72舰队才能在完成作战任务之后得到岸基航空兵的掩护。
显然,莱特根本没有想过得到岸基航空兵的掩护。
当时,他唯一的希望就是第71舰队及时赶到,在三日天亮之后派来防空战斗机。
这样一来,莱特就没有必要赶在天亮前撤回去,自然没有理由为在天亮后可能遭到的空中打击担忧。
想好之后,莱特决定继续前进。
虽然第33舰队就在前方,但是莱特有足够的信心击败第33舰队。至于能否成功突击登陆场,反而不是主要问题。
显然,这个时候,莱特已经认清了一个问题。
这就是,在与第33舰队遭遇之后,突击登陆场的机会已经没有了。
当然,这不见得是坏事。
如果能够在海战中击败第33舰队,就算没有能够突击登陆场,也等于重创了中国海军舰队,回去也能有个交代。即便没有能够击败第33舰队,莱特也能给出一个交代,即他已经尽到了全力。
说白了,关键就是有没有跟第33舰队交战。
唯一说不通的,就是在遇到了第33舰队之后不战而退。
也就是说,莱特此时根本没有退路,唯一的出路就是继续前进,跟第33舰队好好的干上一场。
问题是,这只是站在莱特本人的立场上。
客观的讲,以当时的情况,如果从美军的总体利益出发,最佳选择是撤退。
道理也非常简单,不管两支主力舰队的交战结果如何,天亮之后中国海军将成为唯一的胜利者。说得再简单一些,即便第71舰队及时赶到战场,并且按照莱特的吩咐出动了防空战斗机,也无法保全第72舰队。要知道,中国海军有三支战斗舰队,其中第31舰队拥有三艘舰队航母,加上第32舰队,总共拥有五百多架舰载机,能够一次出动三百架舰载机组成三支攻击机群。也就是说,在攻击第72舰队的同时,中国舰队有足够的力量同时攻击赶到战场的第71舰队。显然,第71舰队到来,不但不可能扭转战局,还会把自己葬送进去,成为没有意义的牺牲品。
可惜的是,莱特根本没有考虑这个问题。
显然,这是莱特犯的第一个错误,也是最致命的错误。
在莱特做出了交战决定的时候,罗成刚还没有决定是否与第72舰队交战,因为顾祝同还没有下达命令。
显然,这也是罗成刚不成熟的地方。
所幸的是,罗成刚非常及时的纠正了这个错误。
凌晨一点过,跟第72舰队侦察舰遭遇的“莱州”号轻巡洋舰战沉。十五分钟后,及时赶到的“蓬莱”号轻巡洋舰再次发现了美军侦察舰,并且探测到了后方的重巡洋舰,也就没有与美军战舰交火。
利用较高的航速,“蓬莱”号一直在美舰的炮击范围之外活动。
拖到两点左右,美舰依然没有转向,因此罗成刚初步判断,第72舰队没有返航,依然在向西航行。
凌晨两点,罗成刚下达了战斗命令。
此时,双方的距离已经缩短到了不到一百公里。
显然,罗成刚的决定非常及时,如果他再晚半个小时做出决定,就不可能在与第72舰队主力遭遇之前编排好战斗队列了。
第33舰队已经严阵以待,第72舰队还有望取得突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