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拜爵为公士(1 / 2)

秦吏 七月新番 1482 字 1天前

却听喜说道:“士伍黑夫擒获秦国杀人盗贼潘,以及楚国盗贼一名,当赏金9两。季婴擒获楚国盗贼一名,当赏金2两。”

季婴一听发现不对,急忙询问:“上吏,不是每生擒一人,便可得14金么?”

“不然。”喜摇头道:“律令言,捕群盗一人,赏金14两,是没错。但潘等人数不足五人,不构成群盗罪,此事之前已说过。律令又规定,擒获本国杀人盗贼一人,赏7金。至于外国盗贼,不论死活,只赏2金……”

“原来是这样!”黑夫恍然大悟,看来秦律不但在惩罚上很精细,在赏赐上也锱铢必较啊,果然,赏钱不是那么好拿的,而且这意思不就是:外国人不值钱么。

只是这样一来,他们得到的赏赐就无形中少了很多啊,黑夫不仅有些肉疼,这些盗贼好死不死,为何偏偏是四个人?

他不知道的是,群盗罪只算秦人,即便是10个楚人和4个秦人一起为盗,也构不成群盗罪……

这时候,喜又问:“汝等可还有疑虑?”

“我有!”

还不等黑夫、季婴应答,堂下便响起一声猛喝,原本已经认罪的虬髯盗贼潘从地上挣扎起来,扛着他的枷锁抗议道:“说好我值14金的,如今怎么减半了!”

这就让人哭笑不得了,黑夫有些无奈地看着潘,喜则见惯了这类犯人,一挥手,狱吏就将大呼小叫的潘押了下去,等待他的,是回乡示众、残酷处死。

一直被拖出去了很远,潘的声音还回荡在县狱里:“黑夫,你说好让我看看那些金子!说好的14金!我不服,不服!”

黑夫愕然,人之将死,最后惦记着的,竟然是这件事,真不知是该哀呢,还是叹呢……

可惜啊,直到死,潘都没能摸到金子!

喜的一声咳嗽,让黑夫回过神来。

“汝等的赏金,待我奏明县令、县丞后,今日便可领取,不过……”

喜看向黑夫,若有所思。

律令里说过,但凡审讯案件,必须先听完口供并加以记录,尽量让受讯者自动陈述,虽明知有谎言,也不要马上诘问,先将疑点记录下来。待到双方都没有话说,法官再按照疑点逐一诘问。

这么多年来,喜都是按照这“听言--诘问--解辞”的程序审案的。

但今日却不太一样,他虽然知道湖阳亭长、商贾潘的供词有很大问题,却没有点破,打算到最后再一股脑拆穿。谁料,黑夫居然用灵活的诘问,让那些人自己露出了破绽,也就不必他费事了……

倘若黑夫是个在学室中修习过法律的弟子,或从事审讯工作多年的官吏,喜还不感到惊奇,但黑夫只是一个识点字的士伍,家里也没有为官者,这就让人感到诧异了。

“此子是个可造之材啊,若他是官吏子弟出身,我都想让他入学室学律了。”

于是,喜便语重心长地说道:“黑夫,本官见你你武艺不俗,会写会读,诘问时也言辞得当,却仅仅是个士伍,可惜了。”

“多谢上吏谬赞!”黑夫听出了喜对他的欣赏,忙道:“小人也希望为国出力,只是苦于没有爵位。”

喜笑道:“爵位并不难得,眼下便是个机会。”

黑夫一愣:“是何机会?”

“你不知道?”喜奇怪地看着他,解释道:“生擒杀人盗贼一名,等同斩首一级!可赏金7两,或拜爵一级。”

“是这样?”黑夫看向季婴,那日是季婴告诉他,捕盗可得多少赏金的,却没提拜爵之事。

“我也是听乡中小吏提及,但只记住了赏金。”季婴挠了挠头,其实这也说得通,虽然秦国倡导官吏向民众科普法律,可再怎么科普,民间的小老百姓依然一知半解。

喜指点他道:“你若肯放弃那7两黄金,便能将爵位升为公士,你可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