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完全误导方向。其实路易本来差点脱口而出「马厩」,但衣衫不整的艾瑞丝在那里,不妥。
“thanks.”
马尾男简略回,没啥温度,但是漂亮的伦敦腔。这年头,连混黑社会都要有文化了?见男人往泳池快速走去,莫名的,路易回身,重新走向稻草堆。
已空无一人。
只剩一堆杂乱的稻草。
他并不是个容易好奇的人。
但他很想知道,威尔森小姐,到底干了什么?
她不是该认真准备婚礼吗?怎么比较像在跑路?
离开马场,路易边走边想,最后冒出一个总结——
关我屁事?
结束无意义思绪,他注意到自己身上散布光亮,不是点点亮,是十分亮。这时间,不是都该关闭了吗?
抬头,投向光源。左边花园后方约三十米,见一栋华美巴洛克式建筑,屋内屋外连树灯都光明璀璨,还有屋顶上一个十字像。是渡假村的教堂?他想,不确定。如前所述,他通常只在渡假村的几个地方「玩」,当然不包含教堂。
所以渡假村大门在哪?
一整个晚上乱七八糟,他现在开始感觉饿,只想着赶快回到米德兰饭店。不知那桌安妮小姐费心准备的食物冷了没。想着想着,好像不太对。
走过教堂的他,狐疑这间教堂的灯火未免也太通明?它不是应该和马厩一样,「下班」了吗?仔细往里头瞧,还有人,不少人,它的拱形花雕门口就站了几个。男男女女装扮都极为正式,像是在参与某种重要典礼。
目光再转到前庭。圆柱边,一个年约三十的男人,特别醒目。他侧着身,面部轮廓在灯光下立体分明,是张结构不差的俊脸。他穿着正式黑色燕尾西装,西装胸前还别着鲜花。不过他面色没有那花朵盎然,带着某种说不上来的暗浊。男人忽然张臂挥了一下,感觉也不是多愉悦的动作。
他旁边有个头发灰白的中年男人,离他很近,不到一步,背影看起来比较稳重。也身着隆重燕尾服的他伸手在男人背上拍了拍,像在安抚他。然后他转身,透气般地松开领口绑着蓝红条纹的领巾……
蓝红条纹领巾?
呃!
威…尔森先生?!
路易有些意外。
他头回正,思绪翻转了一下又转回去。旁边还站个女人,被喷泉遮住半身看不清脸,但穿的是件鹅黄色附同色披肩小礼服,这是比尔的设计,订单编号537,他经手的,没错。
她是威尔森太太。
所以,威尔森夫妇盛装出席在教堂还能进行什么盛大活动?当然是一场婚礼,而且无庸置疑,是威尔森小姐的婚礼。看来礼服提前是因为婚礼提前,就在今晚、现在。而这群参加婚礼的人俨然很心焦的模样是因为新娘不在教堂里。
以上,路易几乎能完全断定。
但为什么?
是婚前焦虑还是新郎新娘闹别扭?不管是怎样,只少礼服会变成狗啃似的的原因他大概能脑补猜到了。
只是,有必要把我的满腔心血变成你们小俩口争斗的牺牲品吗?
路易吭一声。
收回目光,他继续步伐。
移动的脚,频率有点快,他真的饿。
走了几分钟,直直走,走出了渡假村。
傻眼。
火大掏出手机拨出电话,一接通,路易斥責,“不是让你等在外头?竟然放我鸽子?!”
手机里,出租车司机连忙回,“她说很急,必须先走。”
她?
“付钱的人是我,你却载别人?!”
“先生,因为——”
“路易先生,”话被截住,手机里变成女人声音。
额筋挑动。
“妳立马给我折回来!”
路易低喝。
对着另一头的,威尔森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