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慢悠悠的骑着马,行了小半日,终于拨开了一片迷雾,来到了那处不起眼的小村落。
郁荼把月漓抱下了马,将马拴在村外的枯树上。
两人并排着沿着那青砖小路走去。
这村子处于凡魔边界,人丁稀少,设施却五脏俱全。村民们正悠然自得的干着自己的事,老人在街边晒太阳,妇女在院子里缝衣服弹棉花,男人们在地里赶着黄牛耕地,街上叫卖的小贩吆喝着卖馍馍卖饼,一群小孩热热闹闹的在街上打闹,看起来一片祥和。
“你有没有发现这里有些怪?”月漓看向郁荼。
奇怪的是,没有人向这两个外来者看上一眼,仿佛当他俩是透明的一样。
月漓凑到一个正蹲在街边玩弄蛐蛐的小孩身旁,正想去拍拍他的肩膀,一落手,扑了空。
那小孩分明在眼前,却是虚像。
“你被封印了法力,肉眼凡胎,当然看不出。我们正处于凡魔交界处的空间扭曲之处,这村落中的凡人自是看不见我们。”他正峥嵘挺拔的走着,微风拂过他清隽的面庞,一缕青丝正在风中飘荡,他的眸清冽孤冷,像是正在毫无感情的完成一个任务,“这脚底下,便是魔界卞城。”
说着,郁荼袍袖一挥,月漓感觉从头到脚翻了个个,一阵眩晕之后定睛一看,霎那间,天地已大变。
魔界的天空的嚣张又鲜艳,到处飘散着绿幽幽的冥火,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
那拴在枯树上的马被周围憧憧鬼影缠身,瞬间化成了白骨倒地。
城池内的草木一片碳黑,参差不齐的建筑物乌压压的一片,挨家挨户的房梁上都系着那血色的藩旗,随风猎猎飞舞。
月漓轻轻一笑,呵,兜兜转转一百年,又回老巢来了。
魔族人生来长有逆骨,很容易被激的行事狠辣不择手段。他们还爱搞些邪门功法,什么母子双修,童男童女炼药之类的屡见不鲜。
久而久之,魔界就被打成了人人欲诛之而后快的邪魔外道,为“正道”人士所不容。
尽管外界人闻魔界变色,但是在这里生活久了的人便知道,魔界内的人并不全是一群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魔修,事实上,这里大部分都是本本分分的魔族人,还藏着不少有能耐的凡人和堕落的神仙。
魔界和凡人地界本质上也没啥两样,只是更加不讲规则,更加自由开放,管理更佳混乱罢了。
这座城邦是魔界十大城邦之一的卞城,紧邻着地狱海,一个可以让仇敌灰飞烟灭再无轮回的地方。
这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若在此城死了,一律送去地狱海焚烧。
因此地尤为乱糟糟,集结了许多丧心病狂杀人放火的魔修,怀揣着深仇大恨、阴谋诡计和想不开要赴死的人。
在这城里,没有任何规则可言,成日就是打打杀杀,生死决斗,谁强谁是道理。每天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处理都处理不过来。
月漓和郁荼两人沿着宽大的主街走着,黑压压的街道两旁人行色匆匆,横冲直撞,头顶黑袍魔修嘶嘶狂笑着划过天空,随处可见争执打斗。
他们脚下是一摊一摊的血水,旧的血液还未凝结,便被新鲜温热的血液盖覆。
路边发臭的尸体和稀巴烂的内脏随意堆砌,一个个骨瘦如柴的小魔童正拿着铁揪处理着那些腐烂的玩意,扔到一个巨大的木车上,十多个小魔童艰难的拖拉着那堆成一座大山的尸体,正准备将它们带去地狱海,倾倒焚烧。
一颗新鲜的头颅滚到了郁荼脚下,脑浆溅上了他的云屐,他眉头一皱,那头颅登时烧成了灰,云屐又迅速恢复了一尘不染。
“你想去哪里?”这里混乱的场景,让这个极注重整洁的神仙混身不自在。
“当然是红街喽。”月漓笑眯眯的。
这里她再熟悉不过了,她领着郁荼转过主街,拐了一个弯,就来到这卞城最大的闹市,红街。
这城里的人都群不怕灰飞烟灭的亡命之徒,那红街里也都是写娱乐至死的疯狂刺激玩意。重口味的东西花样百出,只有想不到,没有找不到。
从红街这头望去,宽大又黝黑的一条大街一直连向天边,街道两旁尽是密密麻麻的商铺小摊,这里最热闹的时候是晚上,到了晚上灯火通明,无数连铺之上挂满了红灯,男男女女,纸醉金迷,彻夜狂欢。
两人路过那合欢酒馆,男男女女在众目睽睽之下交合,丝毫不介意被一群人围观,场面淫靡非常。更有五颜六色的人醉酒撒泼,嗑药上头,在淫辞艳曲摇摇晃晃,近乎癫狂。
两人再往前走,经过一个高大的擂台,那是魔修最爱的比武决斗之地,一群人叽叽喳喳围观着擂台之上两个魔修打得你死我活,不停的有缺胳膊少腿的尸体从后台搬出,随意的堆弃在路边。
“这里太乱了。”郁荼连连摇头,眼里尽是厌恶,他不想在这里多呆一刻。
“怎么,神尊看不上我们魔界?”月漓抬抬眉道。
“邪魔歪道。”郁荼很是鄙夷。
“这里都是一群再无来世之人,死前放纵一番又有什么错?”月漓斜瞥了郁荼一眼,很是看不惯他一副清高孤傲的模样。
郁荼听了这话,眼里虽然都是嫌弃,心中不知为何升起一丝悲凉的感觉,他轻扯着月漓的衣角走远了,许久,他慢悠悠的说,“你不能玩这些。”
月漓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两人沿着红街走着,走到了一处说书台,那台上那说书先生身办成凡间书生的模样,慈眉善目周身却一身煞气缠绕。
只听他抑扬顿挫的朗声道,“上古传说,这三界外乃是更大的混沌,成为星域虚镜。那虚镜内,尽是掌握世界运行规律的大能之人……”
月漓咳了一声,这魔界说书人跟她在那酆都碰到的说书人,竟说的是一个故事版本呀。
听那说书人绘声绘色的描绘了一通后,终于听到后面那段她在凡间没听完的故事。
“咱们今天要讲的就是一个神魔混血之子的故事……
话说这五千万年前,有一仙人门派叫宸玄派,那宸玄派的掌门人宸真仙君有一天在河边捡到了一个孤儿,他手里拿着一朵血色的莲花,便给他起名为重莲。
重莲从小和宸真仙君的女儿宸灵仙子一起长大。宸真仙君把他当亲儿子一样看待。
一开始,重莲天赋异禀,本深得宸真仙君喜欢,他本想将他的衣钵传给重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