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卖花了!”陈玫歌逃离似的跑出门了。
留下庄元白一个人在院中,意味深长的笑容。
陈玫歌今年十七,庄元白今年十六,是她捡的。
她还记得七年前陈家还在的时候,阿姆也还在的时候,缠着阿姆出去买贺记坊最喜欢吃的玫瑰酥,看见几个人在殴打一个人,那个人身穿白色长袖马褂,早就被染得鲜血淋漓。
只是一眼,陈玫歌看见庄白元那一目倔强的目光,也许是觉得他可怜,便央求阿姆救下了他,于是庄元白便从小成了陈玫歌的小跟班了。
陈玫歌只知道庄元白当时九岁,其余便一概不知了,他不说,她也懒得问,当时的陈家也算显赫一时,随便捡一个人是不足为道的。
只可惜,后来战争爆发,家中败落最后只剩下陈玫歌和庄元白两人,为了方便,两人便以姐弟相称,陈玫歌仿佛也一夜之间长大,只是面对庄元白偶尔脑回路不大够用。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阿元最近越来越亲近自己了,经常弄得自己脸红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