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千舞看看前面,低声说道:“行了,我不能陪你再往前了,不然就要穿帮了。后天下午,春晖楼,我跟刀姐姐去找你喝茶。”
她说完,像一只小狐狸一样往旁边的花丛之中一钻消失不见。
洪胜日把时间把握的非常恰到好处,回过头来狠狠瞪了洪禹一眼。洪禹对他灿烂一笑,洪胜日被他气得没脾气,掉头走了。
……
征服花郎,对于最近十几年没有什么战事的大夏来说,绝对是一件让所有男儿热血沸腾的事情。尤其是在醴陵书院,这种儒门圣地,更讲究气节,这几天洪烈走到哪里,都有人遥遥向他拱手,微笑见礼。
洪烈美滋滋的享受着,他没有那么多的心思,只是坚定的知道,老弟变好了,正因为老弟,家中才有了现在蒸蒸日上的好局面。再说了,老弟的成就跟自己的成就那不是一样的?我们是一家人啊。
“洪兄!”一名同窗眉飞色舞的冲过来,手舞足蹈慷慨激昂:“我大夏十数年来不曾有此大胜,实在是国祚幸事,又是洪兄家人立下的功劳,我等俱有荣焉,不如咱们晚上庆祝一下?我已经在百鲤阁定下了位子,洪兄一定要赏光,我可是跟大家打了包票的,你要是不去,我这面子上可就下不来了。”
洪烈苦笑,这人是班上人缘最好的一个,名叫花无病,出身也不错,十六金砖基排名第七的花家。跟洪家这种庞然大物当然没得比,但是整个大夏,那么多世家,真正能够进入勋贵区的只有那些,十六金砖基对于一般的寒门学子来说,也是高高在上。
花无病外号花二郎,之前洪家每况愈下的时候,他就是班上少有的几个跟洪烈关系不错的同学。
洪家再次崛起,洪烈身边的人越来越多,谄媚巴结者不少,而花二郎也还是像以前一样跟他嘻嘻哈哈,完全没有因为他身份的转变有什么变化。这一点,洪烈非常喜欢。
所以花二郎邀请,洪烈不能不给面子,他笑骂道:“你们这帮色胚,想要逛窑子,还要用我弟弟的名义,太无耻了吧?”
花二郎嘻嘻一笑:“你看你,总说实话,太不讨人喜欢了。说真的,一定要去啊。”
洪烈一点头:“我让人回去说一声,不过你得给我打掩护。”
花二郎真个口没遮拦,随意摆手道:“知道知道,你家有悍妇,理解理解。今天晚上,是我们海棠诗社酌酒小聚,探讨经义!”
“海棠诗社”每一次小聚,干的事情都差不多,洪烈只是实在熬不住花二郎聒噪,才会出席一次。
洪禹打发了人回去说了一声,就跟着花二郎等人一起往百鲤阁而去。一同前往的还有七八名同窗。
这些人簇拥着洪烈和花二郎出去,周围书桌上的同窗,都投来了羡慕甚至是有些嫉妒的目光——他们嫉妒的是那些能够跟洪烈凑在一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