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崔克?早就被艾瑞克爆头了,克里斯也不知道会不会引起什么蝴蝶效应,但是……管他呢,先干掉再说。
那还有谁?这个年代,民众的确对变种人有一些恐慌,所以……有野心也有能力这么干的人,还真不少。
理论上来说,罗根作为一个战斗系变种人,虽说能力不是太强,可也没那么容易被抓住。但是……架不住罗根脑子糊涂啊……主要是经常性失忆,因此很容易掉进陷阱里。
其实说起来,想让罗根失忆也不容易,至少比普通人难多了,奈何……这家伙完全是个幸运e。
既然白道上这条路走不通,那么,克里斯想着,说不定可以去阴沟里翻翻,说不定能有点消息。
在这个时代,大型都市的圈子已经开始建立起来,不过像美国这样,四个顶级大都市聚集在一起的状况,还是绝无仅有的。
作为美国首都的华盛顿,作为世界第一大城的纽约,本就是一对举世瞩目的双子星,是全世界的政治与经济中心。
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几十年前,纽约旁边又崛起了一座新的城市,那就是大都会,现在已经成为整个美国的文化中心,星球日报更是超越了号角日报,拥有着家喻户晓的知名度。
这三座全球顶级的大都市,纷纷挤在美国东海岸,已经够离奇的了,然而,就在离大都会仅仅60公里之外,还有一座不可忽视的大城市。
那就是“生意之城”,哥谭。
虽然官方从来没有正式承认过这个称呼,但是所有人都这样叫她。
这并不是说哥谭的金融贸易有多发达,而是……众所周知,在哥谭这座城市,只要有钱赚,什么生意都有人敢做,什么活计都有人敢接。
毒品?走私?小意思。军火?暗杀?给钱就行。至于人口贩卖什么的,在这里,到现在都还能买到黑奴呢。
绝对血统纯正,经历了七八代“□□”的“正统”黑奴,专供某些沉溺在过去“荣光”中的老派人士。
自然,像变种人这么优质的商品,哥谭的生意人们,可不会放过。
不过克里斯也知道,再过不久,哥谭就能甩掉“生意之城”的名头,取而代之的是……犯罪都市!
政府也不是没想过改变这样的状况,只是一来,哥谭繁荣的经济,几乎全靠这些“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