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祁重之现在每天顶着压力跟赫戎朝夕相处,除却心中有愧外,还是为了能早日查清他父母的恩怨。可现在报仇的事情一筹莫展,心里对赫戎的疼惜反而愈攒愈多,实在有些喧宾夺主。
美色误君……这太不妥了,看来等明天一早,他最好立刻去差办正事,免得见天对着这张外冷内冷的脸,自己心里呼呼地窜火。
“啊……”祁重之刚憋出一个字来,余光就瞥见赫戎眼神一闪,但姿势仍维持原样,岿然不动地等候宣判。
看见他这幅模样,本来隐泛焦虑的祁重之忽然就不急了。
对啊,他莫名其妙地在这心焦什么呢?
于是祁重之问:“你手刃亲父,逃离北疆后,可曾再杀过人吗?”
赫戎一怔,微微摇头。
祁重之:“那就得了。我钱给你花了,家给你叛了,人给你咬了,你现在搬出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就想把我吓跑?没门儿,我告诉你,你不把这个毒治干净,帮着我找出杀害我爹娘的仇人,别指望我能善罢甘休。”
第26章 第二十四章
这番话说得霸道有余,但实际上对赫戎而言,半点威慑力都没有。
他最初说这些时,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味道,的确如祁重之所想,他异常反感自我。
尤其在每一次用上下两排牙,疯狗一样去咬破另一个活物的皮肉,从中吮吸完鲜血后,他都一度不想低头去看自己。
那还像个人吗?那根本就不是个人了。可眼前的男人为何丝毫惧怕都没有?这不应该,这太不寻常了,他应该惊恐万状地夺路而逃,或者跪下来叩首求饶,若是胆子再大点,也可能会拔刀跟他拼命,口中宣称着“惩恶扬善”。
对,第三者的可能性更大些,在赫戎有限的了解里,祁重之就应当是这样一个人。
可是并没有,他只是蹙紧了那双秀气的眉峰,神游天外了好一会儿,最后在赫戎的掌心攥到几近冒汗时,斩钉截铁地说:“想把我吓跑吗?没门儿!”
赫戎掀起眼皮,深邃的瞳孔里倒映出祁重之的脸——那张脸太年轻了,年轻到几乎还带着未褪的稚气。此刻张扬地面向他,五官里尽是蓬勃的朝气。
屋里只点了一盏油灯,但并不显得昏暗,因为床边正坐着一轮太阳。
赫戎不禁想起,在行将忘却的久远过去,他也曾有过这样一段嚣张跋扈、恣意妄为的日子。
他的母亲是北疆高贵的公主,国君是他的亲舅舅,他一出生就享有无上的尊荣,十岁之前,除却每年必要的祭祀祈福,他素日里都是无忧无虑的。
他喜欢牵着他的小羊羔,小大人似的在部落间到处游走,每个族民看见他都要行礼迎拜,珍贵的糖果要多少就有多少。
他便拿一大把一大把的糖果去跟伙伴们换更新奇的东西,例如新降生的小奶狗、撞在旗杆上断腿的雁、伙伴们的阿爹从中原带回来的花朵,虽然已经变得干瘪,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美丽又馥郁的东西……
没有人敢忤逆他,即使偶尔有人不乐意也无妨,他会去抢,如果手里的东西是抢来的,他阿爹则会骄傲地夸赞他的勇猛,并告诉他——强者才配拥有一切。
他是整个北疆的小霸王,不满十岁的他洋洋自得地想,他热爱所有美好而热烈的事物,而这些事物最终统统都会属于他一人。
多么恶劣,但又多么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