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怎么说_104(1 / 2)

爱你怎么说 风流书呆 2182 字 1个月前

“那个,我刚才到底是多久?”肖嘉树附在季哥耳边低问,然后飞快把脑袋埋进他肩窝。

“大概三分多钟。”季冕极力忍笑。

肖嘉树连忙拿起手机查了查百度,随即放下心来。三分钟以上的都算正常,三分钟以下才是那个,还好还好!

“那我们吃饭吧。”他总算敢拿正脸去面对季哥。

“好。”季冕亲亲他鼻头,再次低笑起来。他就知道,与小树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不会无聊。

肖嘉树回吻他几下,这才坐到一边切牛排,顺便打开微博看了看,果然发现很多网友在季哥的微博下面留言,有的问他为什么不疏远肖嘉树,为什么不爱惜羽毛,还有的却坚定的相信肖嘉树绝不可能像传言中那样糟糕。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季神与肖嘉树关系那么好,肖嘉树的人品肯定也是值得信任的。

对两人表示支持的人越来越多,由此可见季冕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他什么话都不必说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一直买水军带节奏的裘渡、姜冰洁等人既已达到目的,也就不再拿肖嘉树炒作,免得太过得罪冠世、冠冕和肖家,而紫色月季的加盟却极大的刺激了青云直上的书迷。

他们这才隐隐感觉到,肖嘉树爆的那些料或许都是真的,紫色月季靠什么出名全华国的人都知道,他会放过改编《双龙传奇》的机会才怪!他最在行的事就是把别人的经典胡写一通再打上自己的烙印。剧组这是想干嘛?逼大家造反啊?

说撕就撕,庞大的书迷群体立刻就与剧组和各位主演的粉丝吵起来,直到紫色月季发出一条微博,反复声明自己一定会尊重原著,此事才算告一段落。

肖嘉树对撕逼没兴趣,只随意翻了翻,然后进入剧组的官微,看看是谁取代了自己。

“这人是极光热捧的新生代演员,脸长得太女性化,演技也很糟糕,根本撑不起李元昊的人设。”季冕随意扫了一眼,笃定道,“失去你是《双龙》剧组的损失,总有一天他们会知道的。”

所以,幸好我未曾失去你……

第一百零四章 独领风骚的肖少爷

肖嘉树为了多与季冕相处一会儿,吃完饭绝口不提回酒店的事,而是拿出剧本准备深入探讨探讨。季冕也当做全然不知道他的小心思,只笑眯眯地听他说话。

《一路狂奔》的剧情其实很简单,说的是一名华国富二代跑去美国逍遥,不料竟遭遇了绑架,所幸最后被保镖救了。二人原本以为这只是单纯的勒索钱财,却发现其中一名绑架犯竟然能把音频做成非常高端的病毒发送给富二代的父亲,以此干扰他的正常生活,这显然不是一个挣扎在社会底层的,没受过多少教育的街头混混能拥有的能力。

富二代的保镖原本是做特警的,三年前在追查一个人蛇集团的过程中不小心害死了两名卧底,而任务也失败了,最后被警队除名。他的犯罪嗅觉十分灵敏,立刻就察觉这其中存在很大疑点,于是给当地警方提出建议,让他们深入调查一下。做完笔录后二人回到酒店,发现富二代的房间被不明人士闯入并翻得一团乱,尤其是电脑、手机、平板等电子产品。闯入者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这显然不正常。

在保镖地追问下,富二代才想起来,自己在被绑架之前曾见过一位华裔女性,她混入他举办的狂欢派对,并交给他一张芯片,反复言明这是韩冬的东西,让他一定记得转交。富二代当时喝得酩酊大醉,随手就把芯片扔在酒吧的厕所里,未曾带回酒店,也未曾带在身上。追杀而来的犯罪分子却误以为东西一定在他手里,于是将他绑架了。

韩冬想不出自己在美国有什么熟人,但富二代在狂欢派对上拍了很多照片和视频,找出来让他辨认,他才发现该华裔女性竟然是三年前被他害死的两名卧底中的一个。他深感此事大有蹊跷,应该与三年前的那桩案子有关,立刻就让富二代带他去那间酒吧寻找芯片,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也在寻找这样东西,双方你争我夺,你追我赶,故事就此展开。

肖嘉树扮演的富二代徐天佑是个贪生怕死,却也心怀正义的年轻人,关键时刻还能爆发出非凡的勇气,人设非常讨喜。而季冕扮演的丁劲松只是一个配角,但这个配角拥有刁炸天的身份。他是美国最大的华人帮派的首领,在黑道上的影响力非比寻常,同时还是个基佬,不喜欢美女,只喜欢骚浪的小鲜肉。

你想想,仅凭两个人的力量,而且还是外籍华人,如何斗得过在美国拥有相当实力的人蛇集团?于是编剧就给两人加了丁劲松这样一根金手指。

丁劲松看上了长相“美艳”的富二代,总会在关键时刻帮富二代摆平麻烦,两人一个追一个逃,故事情节非常搞笑。到最后,当富二代和保镖快被人蛇集团首领杀害时,也是他及时出现扭转了局面。

肖嘉树趴在床上,一边翻看剧本一边啧啧称奇,“季哥,你好像从来没演过类似的角色,又是基佬又是黑帮首领,会不会有损你的形象啊?”

季冕拍拍他挺翘的屁股,轻笑道,“我对自己的定位也是一个演员,不会为了营造良好的形象就去挑剔剧本,挑剔角色。”末了附在恋人耳边低语,“再说了,正是因为喜欢这个角色的设定,我才会接拍这部戏。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电影里,我都想守护你。”

肖嘉树扭头看他,眼睛湿漉漉的。季哥怎么能这么会说甜言蜜语啊?他的心脏都快受不了了。他立刻爬起来,扑到季冕身上反复亲他,从嘴唇亲到脸颊,又从脸颊亲到额头,然后顺着鼻梁、下巴一直亲到脖子和锁骨,把季冕弄得浑身都是口水。

他第一次谈恋爱,根本不知道该怎样讨好人,爱意涌上来了就是一通乱蹭乱亲,像一只小狗。他坐在季冕的腰腹上,双手揪着他的衣襟,时不时便低下头啄吻他一口,发出吧唧吧唧的脆响,明亮的眼里满带眷恋与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