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2 / 2)

程遥遥很快就把这个小插曲忘到脑后去了,却没想到自己的旧衣服在程家引发了一场大风波。

第62章 钓龙虾

上海旧租界,一条安静的弄堂深处伫立着科研院家属楼。

程征走到门口,摘下眼镜擦了把汗。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要不是一份文件落在家里,他也不会去而复返。

在这个人人蜗居的时代,三室一厅显得如此宽敞,装修简约不俗,书架上摆着满满当当的书籍。暑气被电风扇驱散,令人心旷神怡。只可惜整套的家具都套上大花布罩,骨瓷杯具换成了印花玻璃杯,废纸壳和杂物堆满了茶几空隙,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地板上印满了灰扑扑的脚印,一股饭菜味道飘来,只见小饭桌上碗盘狼藉,桌子上滴满了汤汁鱼骨头。那是他单位发的海鱼,魏淑娟一直舍不得拿出来吃,今天倒是吃光了。

说话声从尽头的卧室里传来:

“这丫头片子衣服也忒多!瞧瞧这件,给我玲玲穿正合适!”

“这件,这件羊绒大衣可是苏联货,还新崭崭的!”

那是遥遥的卧室!程征的火气腾地冒了出来,大步走向大女儿的卧室。

程遥遥的卧室坐北朝南,是全家最好的一间。天蓝色窗帘,雪白墙面,铜质雕花大床,桌上还摆着各种精致的小摆件和书,一切都保留着原貌。

如今,衣柜抽屉大开着,魏淑娟和魏淑娟的娘家嫂子翻箱倒柜,满床满怀都是程遥遥秋冬的好衣裳,魏淑娟的娘家侄子魏滔大咧咧坐在床上,翘着沾满灰尘的脚,肆意翻着衣服。

他手里赫然是程遥遥的睡裙。

程征一股火气冒上来,险些站不住:“你们在干什么!”

魏淑娟吓了一跳,心虚神色一闪而过,笑道:“你不是要上班吗,怎么提前回来了?这不是家里摘了几个瓜,我娘家让送来。滔滔惦记着咱们,就跟来玩儿。”

魏滔有张跟他妈相似的眯缝眼,大腮帮子,十分热络地叫:“姑父!”

钱凤也笑:“嗨,你这侄子成天惦记着姑父姑妈,我这儿子倒像白给你们养的。”

程征没有儿子,两个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家产迟早还是魏滔的,这是魏家人的共识。程征一向也挺喜欢这个侄子,魏淑娟和魏家人更是常常在一边敲边鼓。

可今儿程征只是冷着脸,盯着魏滔:“你手里拿着什么呢!”

魏滔低头一看,赶紧扔了那睡裙:“表姐衣服挺多的,我……我随便看看。”

“对,我看遥遥衣服这么漂亮,怪稀罕的。”钱凤嘻笑道:“这不玲玲也长大了,快到相看人家的时候,天天穿我们的旧衣服也不是个事儿。遥遥以前的旧衣服咱们也不嫌弃,就……”

程征直接打断她的话:“嫂子,你先请去客厅里坐坐,我有话跟淑娟说。”

程征话说到这份儿上,钱凤只得讪讪蹭着门出去。程征提高嗓音:“遥遥的东西放下!”

钱凤脸颊抽了一下,恨恨地放下满怀的衣服,跟儿子去了客厅。

门关上了,魏淑娟一屁股坐在床沿,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地哭诉起来:“我娘家人来拿几件旧衣服,你就给我脸色看。他们回去该怎么说我啊……”

“你娘家人心也太不足了!”程征气得手发抖,“我的大衣皮鞋你拿给娘家就算了。可这些是遥遥的东西!你侄子那么大的人,翻他表姐的睡衣!这还有点廉耻没有,要不要脸!”

”你说啥!我娘家人怎么不要脸了!“魏淑娟嗷地跳起来,使出乡下撒泼的手段:“就你女儿是人!她那么多好衣裳丢着长霉,我拿几件不要的给我娘家人怎么了!我娘家送来的鸡蛋青菜你没吃过?”

程征见到她这幅模样,越发反感:“上回遥遥写信来,要家里给她寄些衣裳,她春夏那么多好衣裳,好鞋子,居然一件都没了!这些不是被你弄娘家去了?他们还不足,还来翻!“

”我就知道是这死丫头!她人都下乡去了,还要写信来挑拨!”魏淑娟心虚了一瞬,就跳着高叫嚷:“她……反正她也穿不上!给我娘家点怎么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偷给她寄了多少钱,多少好东西!我诺诺连她的一半都没有!”

程征不愧是搞科研的,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诺诺告诉你的?”

“……”魏淑娟一时说漏了嘴,眼珠转了几圈,嗷一声大哭起来。

一直在门外偷听的钱凤闯了进来,装模作样地劝了几句:“妹夫,我可得说几句公道话了。我这小姑子嫁进你家,可是当牛做马,我们魏家人对你怎么样你心里也有数吧?几件旧衣裳,遥遥又穿不上,堆着也是长虫,你要是舍不得给,咱们也不敢要!”

钱凤说着,对魏淑娟道:“妹子,你别哭。咱们魏家虽然穷,但也不缺你这一口饭!人家实在容不下你,你就跟咱们回家去!”

魏淑娟见娘家人替自己撑腰,登时感动得放声大哭,更是肆无忌惮地撒起泼来,收拾包袱就要走。

程征沉默地看着眼前的闹剧。矮小枯瘦的女人蓬头散发,把大女儿的房间闹得一团糟,他脑子里是前所未有的冷静。

“既然你要走,我也不留你。”程征伸出手,“把遥遥房间的钥匙交出来,你想回去就回去吧。”

魏淑娟像被人按了暂停键:“你……你说什么?”

“算了,遥遥房间的锁我会直接换了。”程征面无表情道,“回乡下四点半还有一趟车,我就不留你们了。”

钱凤也傻眼了。这个大知识分子妹夫对他们一向礼貌有加,今天居然直接赶他们走?魏淑娟更是面如死灰。

魏淑娟当初能嫁给程征那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魏淑娟个子矮,长得也不好看,她娘家为了给兄弟攒聘礼,咬死要五十块聘礼才肯让她嫁,一来二去把她年纪拖大了。魏淑娟本来以为自己要烂在娘家了,谁知道忽然有人来说媒,还是城里的教授。

媒人把话说得直白:前头留下了个女儿,她嫁过去不能生孩子,一心一意养这个女儿。

魏淑娟跟程征相看了一眼,瘦高个子,戴金丝边眼睛的男人不过二十七八,跟电影里的人似的,又和气,跟她那吆五喝六的兄弟父亲一点都不像。魏淑娟中意死了,就算他不出聘礼,她也肯嫁的。

嫁过去以后,魏淑娟的日子就像到了天堂。那么宽敞明亮的房子,顿顿都能吃饱饭,有文化又和气的丈夫,只有一点:前头留下的那个小女儿程遥遥,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

在娘家人的撺掇下,她找机会给称症下药,如愿以偿怀上了程诺诺。可这个女儿非但没给她带来好运,反而让程征疏远了她,直接带着程遥遥去外省工作了几年。

魏淑娟吓破了胆子,在程征回来后,再也不敢动歪脑筋,只一心一意地哄着程遥遥,才让程征对她有了三分好颜色。

后来程诺诺出息了,变漂亮了不说,一张嘴更是伶牙俐齿哄得程征高兴。而程遥遥却越发刁蛮任性,让程征几度失望。家里的情况仿佛调了个个儿,魏淑娟的日子也连带着好过起来,几番拿捏,倒把程征逼得节节败退,大有翻身做主人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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