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1 / 2)

乐景是从光明辉煌的新中国穿越到守旧落后的民国的。

他知道这个伟大的国家是如何自云端跌落泥潭,于黑夜里挣扎的,他也知道这个跌倒太久的国家终将于几十年后的某日站起来,驱散黑雾迎来朝阳。

且就让他在寒夜里守望吧。

长夜已至,我辈将从今日开始守望光明,遍体鳞伤,至死方休。

……

赵晓松是《奉天杂闻》的一名资深编辑,多年的编辑生涯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审稿经验,一篇文章他往往扫上几眼就知道能不能录用了。

这天清晨,他泡了一杯香茗,就着袅袅的茶香开始翻阅今日送来的稿件。

《风流姨太太》?又是一篇艳情小说,文笔还差点儿意思,作者还需要仔细雕琢一下,他提笔写下退稿意见。

《聊斋后编》?又是女鬼和书生的故事,内容老套,没有刊登的价值。

《奉天密室杀人事件》?八成是挂着杀人名头的艳情小说吧,自从陈老先生的《偷情分尸案》火了以后,就有无数人跟风,这种题材的文章他都不知道看了多少次了。

这篇文章的作者字体只能说得上端正,看起来就像小孩子的笔迹,很大可能是学生投稿。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出色的内容。心里虽然这样想了,但是出于多年编辑养成的习惯,赵晓松还是漫不经心地瞟了几眼文章内容,然后他的眼神就变了。

他几乎是如饥似渴地开始阅读文章的内容,心情随着案情的进展而起伏着,时而眉头紧锁,时而恍然大悟,直到最后看到主角郑源锁定凶手后做出的那番推理更是让他拍案叫绝。

他方才还在纳闷,王老爷待的库房是从里面锁上的,钥匙只有王老爷有,房间里也没有任何从外面破开的痕迹,凶手是怎么样进入库房里杀掉王老爷的?他甚至连冤鬼作祟都想过了,万万没想到事情的真相竟然是这样。

原来凶手是王老爷的管家。管家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幼时却因为王老爷的挤兑算计而家破人亡。为了复仇,他隐姓埋名卖身为奴进入王府,经过多年的谋划终于赢得王老爷的信任做了管家。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复仇的机会。

却说那日王老爷的寿宴,因为疏忽大意,王老爷忘了锁上库房的门。管家见了心中一动,就知道自己机会来了。他知道王老爷心脏不好,所以特意用红色荧光粉在墙上写上“血债血偿”,然后再把房门锁好。待到晚上王老爷循惯例去盘库时,管家拉下电闸,王老爷便被墙上突然出现的血字给吓了一跳,一时心脏病发作,瘫倒在了地上。

然后在众人跑来查看状况时,也是管家一马当先破开紧锁的库房,在众人被墙壁上的血字摄去心神时,他以查看王老爷状况的名义顺理成章的接近了昏迷中的王老爷,一把刀直接插向他的心口。也就是说在郑源他们破开房门时,王老爷还活着,只是陷入昏迷,是管家胆大包天当着众人的面亲手杀了王老爷。

如此精巧谋划,却偏偏有个致命漏洞,也因此让郑源找出杀害王老爷的真凶。

管家在用荧光粉写字时太过紧张,没有发现他的袖子上蹭到了荧光粉,这些红色的粉末也因此成为了给管家定罪的决定性证据。

故事是结束了,可是赵晓松却心潮澎湃,迟迟难以恢复平静。这篇文之构思精妙是他生平仅见,这管家竟然能想出如此瞒天过海的杀人诡计,若不是这郑源心细如发的话,恐怕人们还真的会以为是冤鬼作祟罢。那王老爷也是,他害了人管家一家,死了也是报应。所以这人呐,还是良善本分的好。

以赵晓松这多年的编辑经验来看,这篇文章故事精妙,情节曲折,还有很深的教育意义,是一篇上乘之作!

作者名叫守夜人,这个笔名他却从没有听说过,再看那端正虚乏如孩童的字体,此时在他眼里却是大巧不工,古朴极了。该不会是哪个名家化名来向他们杂志投稿吧?再看作者的来信地址,竟然是名儒李廷方的家!

这………该不会是李公化名投稿吧?

可是观其行文风格和李公并不相符啊……难不成是李公家中小辈投的稿?

此时赵晓松还不知道他真相了,他只是觉得写出如此老练故事的作者绝不可能是个新人,虽然不知道投稿人到底是哪路神佛,但是既然他选择给他们报社投稿,他们就一定要拉拢好作者,以求长期供稿才对。

在他们报社,给新人的价钱一向是千字五角,如今为了拉拢这个疑似李公的作者,倒是可以把定价稍稍提高。考虑几秒,赵晓松终于做出了决定——就给他千字一元的价格好了,过犹不及,如此也能体现出他们报社的诚意。

他立刻提笔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回信,文中把《奉天密室杀人事件》夸了又夸,一再表示欢迎作者再次来他们杂志社投稿,然后并连同去邮局领取稿费的印信一起寄给了作者守夜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桶金get√

果然我几百集柯南不是白看的,这不就用上了吗(计划通√)

第7章 民国之写文(6)

收到过稿通知的那一天,正好是乐景在李廷方家待的第二十二天。

虽然对自己的文章很有自信,但是在看到稿费回执单时,乐景情不自禁还是松了口气。

有了这十五元,这天大地大,哪里他去不得?奉天市还是太小了。

“哥哥!这是编辑给你的回信吗?里面说了什么?”李淑然期待地探头看去,却沮丧地发现自己几乎一个字都看不懂。

“我的稿件通过了,赵编辑说明天就可以刊登,每天三千字,五天登完。”乐景扬了扬稿费回执单,笑着说:“这是编辑寄给我的,只要拿着这个去邮局,就能领到十五元稿费。”

十五元?!

李淑然也算是个大家闺秀,可是这十五元对于她来说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她在府里虽然不愁吃用,但是王氏也不会给她钱财傍身——至于传说中亲妈的陪嫁,她自懂事以来就没见过。

李淑然知道,府里的太太身边最得宠的丫鬟,月钱也才四元罢了。可是如今哥哥不过写了一篇文章,就能挣得十五元!

她忍不住用敬畏的目光看向那张薄薄的纸,喃喃说道:“父亲要是知道哥哥你这么优秀,一定会后悔那样对哥哥你的……”

乐景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他并不关心李廷业的想法,不过既然李淑然现在提及了,正好可以说起那件乐景已经思考许久的事了。

乐景弯下腰,平视着李淑然的双眼,“淑然,我们离开奉天市去北平吧?到时候哥哥可以写稿挣钱,你也能去念专门的女子学校。”

李淑然呆住了。

她之前虽然已经猜到哥哥会脱离李家,自立门户,但是她完全没想到哥哥竟然想要离开奉天,去北平!北平那可是皇帝住的地方,距离奉天很远很远,他们在那里也没有亲朋好友,如果遇到坏人怎么办?

李淑然怯了,然而对上大哥温柔和熙的目光,她却说不出一句拒绝的话。最后,她收起满心忧虑,含笑点了点头,“哥哥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她即便不识字也是知道的,哥哥是男子,男子和女子本就不同,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出去闯一闯,拼出一番事业来。如果母亲还在的话,一定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她不能成为哥哥的负累,身为妹妹,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支持哥哥的一切决定。

而且……

想起那张代表十五元的稿费回执单,李淑然心中一热。

而且……以哥哥的才干,说不定、呸,是肯定能在北平做出一番事业的!

乐景看着笑的一脸若无其事的李淑然,沉默几秒,最终还是拍了拍她的肩膀,也笑了。

如此赤子之心,没有人不喜欢。